1月9日,一名女子用身體強行阻撓高鐵關門開車引發網絡熱議。對此,鐵路上海局通報稱,1月5日,羅某在合肥站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高鐵車門關閉,經多次勸解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列車晚點,鐵路公安已介入調查處理。廬陽區教育體育局發布通報稱,該乘客為合肥市永紅路小學教導處副主任羅某,由于其行為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目前已被停職。(1月10日《新京報》)
很明顯,這又是一起無視規則的事件。誠然,一家三口外出,自己和孩子上了車,老公還沒來,這種急迫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規則就是規則,車站已經停止檢票,高鐵到點關門開車,就是不能上車了,即使“只要10秒鐘”也不行!因為“等老公”,便用身體強行阻擋高鐵關門開車,毫無疑問是置其他乘客利益于不顧,而任性破壞了高鐵精確到秒的運行規則。
眾所周知,高鐵運行不同于普通道路運輸,每一趟車都有嚴苛的時間規定。如果哪一趟車沒有準點,就會影響后續準點車輛,高鐵系統就只能調度這輛車,要么臨時停車、待避,讓后續車輛先行,要么讓后續列車也晚點,這就可能導致局部路網和大量乘客受到影響。除此之外,也會給工作人員帶來一定麻煩,增加許多工作量,而晚點一刻鐘以上,就屬于事故了。
規則是人人都必須恪守的行為準則。既包括道德規范,也包括法律法規。強行阻擋高鐵關門開車,顯然已不只是損人利己的不道德之舉,更涉嫌違法犯罪。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規定,這種“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的行為,將由公安機關對個人處警告,可以并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目前披露的信息來看,盡管該女子的行為尚未造成列車嚴重運行延誤,但依據相關法律,可對其處以500元到2000元罰款,也可根據情節對其進行警告甚至5到10日的拘留。如今該女子已被單位停職,這是咎由自取,也給人們以深刻警示——無視規則、破壞規則,最終必然是害人又害己。春運即將拉開帷幕,希望每個旅客都帶上文明與規則上路,自覺做一個明規守矩、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別讓“等老公阻高鐵關門”之類的事件重演,別給繁忙的春運添堵。
責任編輯:實習生 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