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網絡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報告中表示,當前免費應用程序普遍存在過度收集用戶信息、侵犯個人隱私問題,在發(fā)現問題后,舉報難、投訴難、立案難現象普遍,建議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進程。
去年8月份,山東徐玉玉電信詐騙案告破。來自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辦案民警王博說,大學生接觸網絡較多,經常在網上注冊各種賬號,現在網站都要求實名制,注冊時需要填寫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和身份證號碼等,這些個人信息極有可能被網站“內鬼”倒賣謀利。而北京大成(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梁珊認為,青年學生涉世不深,社會閱歷較淺,安全防范意識相對薄弱,加之又是互聯網和手機的重度用戶,容易暴露在詐騙高發(fā)的環(huán)境之中。這里,我不否認每當有大的惡的電信詐騙發(fā)生,由辦案民警、法律界人士、甚至是電信運營商等出面,剖析個子丑寅卯來,有其必要性。但是,徐玉玉案暴露出的是,其不僅僅是個人輕信、涉世不深、經不住誘惑才導致的悲劇,也是社會防御鏈條失守惡果的反襯,尤其是徐玉玉個人信息的泄露,為該起“奪命”電信詐騙案提供了“精準發(fā)酵”的溫床,進而將徐玉玉推向了無可挽回的絕境。
而現實中,我們對于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做的確實乏善可陳,甚至于公民個人信息泄露早已成為完整的產業(yè)鏈,個人信息的買賣“服務”中,居然還出現了專門的第三方擔保平臺。同時,有關個人信息的泄露途徑早已無處不在。諸如在微博、QQ群、騰訊微商店、淘寶等平臺皆有大量提供查閱個人信息的服務商,有的服務商還會單獨開發(fā)官網,以“商務專業(yè)調查”“防人肉搜索”等為名提供“人肉搜索”服務。就拿全國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這次檢查結果來說,一些單位內控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實,少數“內鬼”為牟取不法利益鋌而走險,致使用戶信息大批量泄露。當前在一些地方,利用網絡非法采集、竊取、販賣和利用用戶信息已形成黑色產業(yè)鏈,個人信息保護任重道遠。
由此可以管窺,現實中對個人信息的保護舉措仍然顯得孱弱,亟需確立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法律制度。這不妨在積極應用技術手段,加大對個人信息泄漏追蹤和打擊力度的同時,向立法尋路,看來是到了加速《個人信息保護法》立法來破題的時候了。
責任編輯:周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