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按上級要求,學校要求各班主任開始收取教輔資料費,學校反復強調不得在家長群里轉發,不得公布收費項目,不得有家長舉報,否則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這讓班主任非常為難:既然是合理收費,為何要搞得這般神秘?不在家長群里公布如何讓家長知曉這件事?更重要的是,家長如果問有哪些收費項目,班主任都不知道如何回答。(12月4日《中國青年報》)
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教育民生工程之一。這是一項好政策,它猶如一片陽光,直接照射進千千萬萬居民家庭,為義務教育保障機制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幫助和實惠,其帶來的直接成果是地球人都知道:“國家現行政策是義務教育階段實行零收費。”那么,現在又為何重蹈覆轍,要求各班主任開始收取教輔資料費,并且是上級要求的。難道上級不知道上級的上級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質上要求“孩子上學不收費,吃飯還補生活費,農民更加得實惠”嗎?這顯然說不過去。
可是,蹊蹺的是,作為學校,明明是在要求公示零收費的情形下,現在卻又要收費,這到底存在啥貓膩?其實,仔細探究不難發現,這部分教輔資料的收費實際上來自省頒目錄,多多少少又是持之有據的。但是,身為家長或許不了解其中的情況,當然不愿意承擔那些不合理的支出。而這一狀況投射到學校身上就是,既要按時完成上級部署的教輔資料費的收費任務,又要對學生家長有一個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實行零收費”政策的合理解釋。那么,問題來了,這是身處基層的學校能解釋清楚的嗎?若是無法解釋清楚,就難免會越描越黑,帶來的后果是,基層學校想不被家長舉報都難。
其實,打擊“教輔亂象”由來已久。早在2001年6月7日,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就印發了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條規定,中小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購買一切形式的教輔材料。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等七部門再次下發文件,要求“嚴禁將教輔材料納入《教學用書目錄》、印發教輔材料《推薦目錄》、搭售教輔材料以及強迫學生購買教輔材料等違規行為”。
但是,這里有一個基本的問題,即在中考、高考體制沒有改變的情況下,對于教學質量的追求,想必始終是懸在校長和老師頭頂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假如沒有合適和必要的教輔資料,教學質量要提高多少多少,恐怕到頭來也是一句空話。因此,學校、老師和學生對教輔的需求客觀存在。眼下亟需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讓學校和師生既有合適的教輔資料,又不踩紅線,確實需要找到好的出路。誠如一些教育業內人士指出的那樣,如果能由“有關部門”給每一科推薦一本,經專家評審、限定篇幅、價格,正規渠道出版發行的教輔,或許就能夠解決“教輔資料收費”被舉報的困局。
責任編輯:朱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