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號稱考研界相聲演員的張雪峰再次上了熱搜榜單。不過這次不是因為講段子,而是因為他在一檔綜藝節目上說的一段話。在這檔節目上,節目組設置了“職等你來”的環節,邀請明星嘉賓模擬應聘。張雪峰化身職場HR,對求職者提出了他自己的告誡,即求職面試時千萬別問“五險一金”和有沒有“加班費”!因為“這樣的人沒有追求?!被蛟S是為了追求節目效果,不免存在表演的成分,但直言向面試官提問五險一金和加班費就是沒有追求,還是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反感。(11月22日《新京報》)
化身職場HR的張雪峰,在模擬應聘時,對求職者提出了自己所謂“向面試官提問五險一金和加班費就是沒有追求”的告誡。對于這個觀點,內里到底有多少張雪峰本意的成分,我不得而知?;蛟S他一躥上舞臺,天生就有表演的成分,抑或是以自己網紅、老板的身份,奉勸職場人員不要執著于待遇,這里談的只是一種情懷罷了。但是,我依然認為,這種赤裸裸地宣揚那種早已被唾棄的“血汗工廠”的邏輯,不是透露著一股功利主義的偽善和矯情,就是他真的對五險一金及加班費有自己的“看法”。可問題是,難道號稱考研界相聲演員的他,不知道不給員工五險一金是違法行為嗎?顯然,站在維護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的角度看,張雪峰這般的“名人效應”,不僅會對該檔綜藝節目的收視群體產生錯誤的引導作用,也有一種“鼓勵用人單位這樣做”的嫌疑,這種“沒追求”的告誡,實在是大不妥。
好在職場人員有沒有“追求”,不是化身職場HR的張雪峰一個人演了算,說了算,到頭來還是法律法規說了算。這里,我可以篤定地說,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屬于違法行為,即便是職工囿于種種自愿或不自愿的情形,簽署了自愿放棄社會保險申請書,用人單位不參保依然還是違法?;蛟S,不少用人單位總想著節約“真金白銀”一般的成本,但這應該是不以觸犯法律法規為前提。顯然,我國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法定的強制性。這在我國《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障法》乃至《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都有明確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設置的強制性條款,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同時履行的法定義務。
因此,不管用人單位采取何種辦法和借口,也不管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采取哪種約定加以規避社保義務,只要沒有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都屬于違法行為。所以,這些法律法規,值得所有網紅名嘴,乃至時刻想著怎么從員工那里榨取非法利益的老板們“捧讀”,張雪峰也不例外。
責任編輯:程紅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