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近期的《武漢晚報》報道,湖北有一位中年婦女因為胃部反酸肚子脹氣苦不堪言,去過多家醫院吃過多種腸胃藥都無濟于事。她來到武漢市中心醫院消化內科求助吳杰主任,令人吃驚的是,此專家不開胃藥,而是給她開出旅游幾天的“處方”。據統計,吳杰主任每年都要開出近一千個“旅游處方”。
醫生開處方,患者買到的是藥,治病要吃藥,這是常識,可“藥”卻不一定是藥品,有時候,旅游也是“藥”。只要能夠對癥下藥,只要能夠治好病,似乎許多東西皆可成為“藥”,就看高明的醫生如何使用了。從這個意義上說,“旅游處方”追求的是治療而不是“賣藥”,當醫生以治病為目的,能夠排除“賣藥”的功利,那醫生才是最值得患者尊重的。
據了解,報道中的那位患者,得的是功能性胃腸病,病根在心理。人在情緒低落、精神緊張時,大腦的情緒中樞會發生功能紊亂,挨在一起的植物神經中樞就會受到影響,發生植物神經功能性紊亂,其中控制胃腸的植物神經最容易失調,從而影響胃腸蠕動功能,消化液分泌減少或過分增加,易出現胃部疼痛、反酸以及食欲下降等消化不良癥狀。因此,讓其外出旅游就是治病的“藥”,結果患者聽從醫生建議外出旅游回來,病也真的好了。對于醫院來說,并沒有賣出藥,也賺不到錢。但對于患者來說,藥品吃了沒有用,吃再多也無濟于事。“旅游處方”完全是站在患者角度考慮,著眼于治好病。這體現了醫生的道德情操。
在“以藥養醫”的制度下,很多醫生被逼成“賣藥醫生”,因為醫生的所有薪酬都與藥品掛鉤,有時候明知道患者不需要吃藥,但卻要違心地開藥,多開藥。今后,醫改的方向是不再“以藥養醫”了,那么醫生也就能夠回歸治病救人職能。當然,不是說,所有的醫生都要開“旅游處方”,如果醫生亂開“旅游處方”,顯然是不行的。比如患者身體無力,你卻要讓其外出旅游,不是害患者嗎?
“旅游處方”讓患者感動,讓患者體會到醫生的人格和職業道德,這有助于醫患關系的和諧,值得推崇借鑒。
責任編輯:實習生 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