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根據黃山智恒投資有限公司的申請,裁定受理黃山智恒投資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同時指定安徽道同律師事務所為黃山智恒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債權人應在2019年3月19日前向管理人安徽道同律師事務所申報債權,并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債權申報地址: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屯光大道天盈廣場A座21樓,聯系人:余麗麗,電話13705595156;吳穎青,電話15905591415)。債權人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并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但在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黃山智恒投資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于2019年4月2日上午9點整在黟縣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開。出席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出席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或律師執業證等文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安徽省黟縣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7日
值班編輯:程紅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