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黃山市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黃政辦〔2018〕33號),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深化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服務效率和水平,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從2018年10月30日起實施黃山市本級不動產登記“最多跑一次”2.0版,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行“不見面辦理”
創新“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建立不動產登記機構與銀行的合作機制,搭建不動產登記機構和銀行業務互聯平臺,通過實行“窗口前置,一網聯通,數據共享,電子證照”的服務新模式,在合作銀行設立“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便民服務點。凡是在合作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的企業和個人,可同時一并申請不動產抵押登記,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網上審核辦理,并可發送電子版《不動產登記證明》,實現不動產抵押登記“不見面辦理”。
二、實現“一網通辦”
建立不動產登記云平臺,通過不動產登記系統與安徽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不動產登記所有業務全部納入市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辦理,推進不動產登記業務線上線下融合,實現不動產登記全業務“全程在線,一網通辦”。
(一)網上預申請。申請人通過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黃山分廳界面,實名注冊后,進行不動產登記網上預申請,填寫申請信息,上傳申請材料,登記機構對申請信息和材料進行預審核,預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到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現場核對并完成面簽后,登記機構現場完成登簿及繕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證明立等可取。
(二)網上查詢。申請人可通過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輸入業務受理編號查詢辦件進度。“登記查詢”功能實時公開辦件進度,方便群眾查詢和監督,提高服務透明度。
三、再次精簡申請材料
(一)取消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申請不動產登記時申請人(代理人)只提供身份證明原件。
(二)取消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不動產登記提交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三)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核對不動產權屬證書原件和提交不動產權屬證書復印件。
(四)取消申請不動產抵押登記提交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不動產權證書原件經窗口工作人員查驗掃描后當即退還,不動產權證書原件不再隨登記業務流轉,在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和抵押權注銷登記時,不再在不動產權證書上注記抵押起止時間和抵押注銷時間。
(五)與黃山市不動產登記局簽訂《“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合作協議》的合作銀行,在便民服務點申請不動產抵押登記:(1)可不提交銀行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不提交抵押權人詢問筆錄;(2)簡化抵押擔保主債權合同、抵押合同為《主債權合同及抵押合同表》,其法律效力等同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在便民服務點申請抵押注銷登記:(1)取消貸款結清證明,合作銀行發起申請抵押注銷登記業務即視為貸款已結清;(2)抵押人不需要提供身份證明,不再查驗不動產權證書。
(六)國有劃撥土地上一手住房贈與直系親屬,繼續保留劃撥土地性質的,在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不再提交贈與雙方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七)在申請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時,不再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四、自助繕證領證
在市不動產登記服務大廳部署自助繕證領證機,提供自助繕證領證服務。申請人在登記申請時選擇領證方式為自助繕證領證的,領證人在收到領證短信提醒后,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受理憑證,在自助繕證領證機上掃描身份證原件并進行人證比對成功后,再掃描受理憑證上的二維碼,經簽字確認并采集指紋,自助繕證領證機自動打證、蓋章后將證書推送至取證口,領證人完成領證。
五、證書圖件電子化
為進一步推進不動產權證書制證標準化、規范化,在不動產登記制證時,不動產權證上不再貼紙質的宗地圖和房產分戶圖,對符合要求的不動產登記圖件電子化,統一印制于不動產權證書上。
特此通告。
(責任編輯:實習生 肖航)
值班編輯: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