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民族的靈魂與根基。人類社會每一次躍進,人類文明每一次升華,無不伴隨著文化的歷史性進步。文化體系的構建與中華文明的傳承發展緊密相連,是其科學化、系統化的重要支撐。然而,當前理論研究和工作實際中對文化核心概念往往存在模糊認識,如將中華文化與中華文明簡單等同、文化本體與載體邊界不清、傳統文化被泛化為所有歷史文化遺存等,必須厘清文化體系構建中文化本體與載體的互動機制,文化與文明的辯證邏輯,傳統文化及歷史文化、古代文化的內涵與價值。
文化本體與載體:“體”和“用”如何互動
把握文化體系構建,首先要把握文化本體與文化載體的辯證關系。文化由其本體和載體兩部分組成。文化本體是文化的核心內容與精神實質,體現其內在本質,涵蓋人類對宇宙、社會、道德等基本問題的認知,包括宇宙觀、天下觀、社會觀和道德觀等。這些觀念構成了文化的深層結構,映射出人類的精神追求與價值取向。例如,“天人合一”理念和“仁、義、禮、智、信”等道德觀念在歷史的長河中保持著相對的穩定性,成為文化傳承的核心要素。文化載體作為承載文化內容的具體形態、樣式、工具與手段,是文化的外在展陳、傳播形式。它可以是物質的,如書籍、文物、建筑等;也可以是非物質的,如語言、藝術表演、民俗活動等。文化載體為文化本體提供了具體的呈現方式,使其能夠被感知、理解和傳播。
文化本體與文化載體之間體現的是“體”與“用”的互動關系:文化本體是“體”,賦予文化載體以意義和價值;文化載體是“用”,為文化本體提供呈現和傳播途徑。沒有文化本體,文化載體只是空洞的形式;沒有文化載體,文化本體則無法被感知和傳承。二者相互依托,共同構建了文化的完整體系。
文化體系構建必須始終堅持守正創新。一方面,深耕文化本體的精神內涵,通過“兩個結合”,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在堅守文化主體性的基礎上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另一方面,創新文化載體表達,充分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等現代技術手段提升傳播效能。同時,要注意防范“重載體、輕本體”的傾向:在政策實施層面,避免將加強文化建設簡單等同于加強文化載體建設;在文化項目層面,防止片面追求形式精湛而弱化精神傳承。只有堅持“以體導用、以用彰體”,確保載體創新始終服務于本體傳承,形式拓展始終立足于內涵深化。
文化與文明:“源”和“流”如何共長
文化本體與載體的互動是文化體系構建的內部基礎,而文化與文明之間的關系則是文化體系在更高層次上的體現。文化作為一個社會性、歷史性的存在范疇,是一個民族的生活樣式,是相對穩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從認識論的角度來看,文化體現為人類對自身、自然和社會的系統性認知,其核心是價值觀和世界觀的塑造。而文明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高級階段,是文化長期積淀的綜合呈現。按照馬克思主義文明觀,它突出地表現為三個相互關聯的維度:精神文明展現了人類的思想深度和創造力,制度文明反映了社會的組織水平和治理能力,而物質文明則體現出人類改造自然的實踐成果。隨著時代發展,拓展出政治文明、社會文明、生態文明等新維度,這些要素相互促進、協同發展,共同構成了人類文明的整體圖景。
理解文化與文明的“源”“流”關系,需從五個維度展開:一是從起源看,文化是文明的先導。中華民族“百萬年人類史、一萬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的發展軌跡清晰表明,文化積累是文明形成的前提條件。原始農耕文化的積淀,為中華農耕文明的誕生奠定了基礎。二是從內在動力看,文化是文明的引擎。儒家“仁政”思想塑造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治理模式,說明文化價值觀對文明形態的決定性作用。三是從表現形態看,文化多樣性催生了文明多元化。中華文化強調“和合”理念,西方文化崇尚“理性”,印度文化追求宗教超越,這些不同的文化特質,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中西方文明差異形態,共同豐富了人類文明圖譜。四是從存在屬性看,非物質性與復合性差異明顯。文化主要表現為精神層面的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其核心內容和本質屬性為非物質形態,而文明則呈現出包含物質屬性在內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的復合形態。五是從發展規律看,文化與文明呈現出協同演進格局。中華文明之所以能夠綿延不斷,就在于它既堅守核心理念,又通過開放包容吸收外來精華,使文化基因在文明演進中持續煥發新的生命力。
正確理解文化與文明關系可以更好地區分文化與文明概念的適用范疇。文化作為精神價值體系,其核心在于思想觀念和倫理道德,如良渚文化、徽州文化等;而文明則體現為文化積淀的高級形態,強調的是物質、精神、制度文明的綜合成就,如良渚文明、三星堆文明。在更宏觀的層面上,“中華文化”適用于闡釋中華價值理念的傳承,而“中華文明”更適合表述歷史進程和整體成就。
歷史文化、古代文化、傳統文化:邊界如何界定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歷史文化遺產承載著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不僅屬于我們這一代人,也屬于子孫萬代。在文化體系構建中還需要注意區分傳統文化、歷史文化和古代文化的適用邊界。從概念上說,歷史文化具有最基礎、最寬泛的時空范疇,它涵蓋了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所有的文化創造和表現形式,完整記錄和保存了人類文化發展的全過程。古代文化是歷史文化中的特定歷史階段形態,特指中國從夏商周到1840年鴉片戰爭前形成的文化體系。傳統文化是經過歷史篩選而保留下來的、源自文化根脈、具有統一性的人文教化,“一脈相承”是其最核心標識,具有傳承性、穩定性和教化性。
正確區分“歷史文化”“古代文化”和“傳統文化”,直接關系到學術研究、實踐指向和政策制定。在學術研究中,這種區分能夠避免概念混用,確保研究的準確性,為建立科學的文化評價體系奠定基礎。在文化保護領域,這種區分能夠指導我們制定差異化的保護策略,避免“一刀切”的保護方式。例如,歷史文化以“全記錄”為主,古代文化以“重研究”為主,傳統文化以“活傳承”為主,從而提高文化資源的利用效率。在政策制定層面,這種概念辨析能夠為文化政策提供理論依據,幫助明確政策實施的重點領域,確保文化政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作者單位:安徽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省社科聯研究基地)
值班編輯:胡曉苗